《十日婚约》
整理婚纱时,指尖触到领口那枚珍珠胸针,忽然想起三年前在图书馆初见沈先生。那时他正踮脚取顶层书架上的《霍乱时期的爱情》,阳光穿过玻璃穹顶落在他发梢,像给深秋的银杏叶镀了层金边。
那时的我还穿着借来的米色长裙,慌乱中踩到他的皮鞋。他弯腰捡起散落的《百年孤独》,书页间夹着的银杏叶书签飘落在我的手心。”这是去年秋天夹的,”他说话时呼出的白雾在空气里氤氲,”听说今年图书馆要翻修,所以提前来取。”我低头看着叶脉上细密的裂痕,突然觉得这个解释比任何浪漫邂逅都更动人。
后来在咖啡馆偶遇,他正用马克杯当画框给邻桌女孩画肖像。炭笔在纸面沙沙游走,勾勒出女孩睫毛投下的阴影。”艺术需要留白。”他抬头冲我笑时,我看见他右耳后淡粉色的胎记,像雪地里绽开的山茶花。那天我们聊到打烊,他说要给我讲博尔赫斯的故事,结果自己讲着讲着就困在”沙之书”的迷宫里,鼻尖蹭着咖啡杯沿打起盹。
筹备婚礼时发现,这个总把《小王子》当枕边书的人,会为挑选请柬烫金字体纠结到凌晨三点。他捧着样书在卧室转圈:”玫瑰的刺要凸出来还是凹进去?像不像小王子驯养玫瑰的过程?”我笑着把热牛奶泼在他刚理好的发型上,他立刻变成狼狈的雪人,却在镜子前仔细用纸巾吸干耳后的咖啡渍。
十平米的新房里堆满红绸和喜字,我们踩着梯子挂灯笼,他差点摔下木架。我手忙脚乱去接,却听见他说:”你看,像不像第一次接住你那样。”那天下着小雪,窗台上的多肉植物在暖气里舒展着新芽。他说等春天搬进新家,要在阳台种满会开花的仙人掌。
最难忘是试婚纱那日。我在更衣室发现珍珠胸针不见了,急得眼泪快掉下来。沈先生翻遍所有角落,最后在试衣镜背面发现——他悄悄用隐形胶带固定在镜框边缘。”我说怎么每次看到你,”他红着脸把胸针别回我领口,”总觉得在仰望星辰。”
倒计时第十天傍晚,我们在阳台布置了简单的烛光晚餐。他忽然单膝跪地,从帆布袋里掏出个铁盒。”其实三年前在图书馆…”烛火在他眼底跳跃,”就藏了这枚戒指在书页里。”铁盒里躺着枚素圈戒指,内壁刻着《小王子》的句子:”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。”
晚风掀起他鬓角碎发,我忽然想起初雪那夜他为我系围巾的样子。那时他笨拙地绕第三圈时,我故意打了个喷嚏,看他慌乱中扯掉了我的羊绒帽。”别动!”他举着帽子追出来,围巾线团滚进灌木丛,”我这就…我这就…”后来他在雪地里挖了半小时,冻得鼻尖通红,却把完整的线团和一捧红玫瑰捧到我面前。
此刻站在二十三楼的观景窗前,远处霓虹映着未完工的摩天轮。沈先生正在给花童培训,他举着话筒教小女孩如何把玫瑰递给客人:”就像递给你妈妈手里的围巾,要轻轻托着。”我忽然明白,所谓婚姻不过是把无数个”此刻”串成星链——图书馆穹顶的阳光、咖啡渍染红的耳后、更衣镜背面的胸针、雪地里的线团,还有此刻他掌心的戒圈温度。
婚礼当天,沈先生坚持要自己撑伞。雨幕中他举着黑伞站在红毯尽头,伞骨被风吹得微微倾斜,像要为我们遮住整个雨季。我忽然想起他总念叨的”驯养”概念,原来爱从来不是童话里的王子吻醒沉睡的公主,而是两个灵魂在生活褶皱里,彼此修补、彼此成全。
当司仪喊出”请两位新人交换戒指”,我触到他无名指的凉意。这双手曾替我捡起打翻的咖啡,也替我扶正歪斜的婚纱,此刻却因等待三载光阴而微微颤抖。沈先生把戒指放回我掌心时,我看见他指节处有圈浅白的戒痕——那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印记。
暮色渐浓,礼成时爆发的掌声惊飞了窗外白鸽。沈先生把婚书塞进我手心,忽然转身从西装内袋掏出枚银杏叶书签。叶脉间依稀可见当年图书馆的钢笔字:”愿我们永远做彼此的玫瑰与日落。”此刻它夹在烫金婚书间,像枚穿越时光的琥珀,将所有未说出口的誓言都封存其中。
归家路上,他忽然停步在街角花店。雨丝斜斜划过橱窗,他捧回两束并蒂的香水玫瑰。”听说婚礼后要剪断红线。”我笑着接过花束,他正用小剪刀小心裁断系带,”那就留根线头吧,”他眨眨眼,”万一想我的时候,还能从花茎里找到回家的路。”